我國交通運輸部7月16日發布《關于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手機軟件召車需求信息可在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運轉后推送至駕駛員手機終端播報,但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快的打車軟件公司相關負責人稱贊交通運輸部“尊重技術和市場的發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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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對轉變出租汽車運營模式、方便乘客出行、提升服務質量、緩解交通擁堵、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交通運輸部昨天在《通知》中宣布,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包括:人工電話召車、手機軟件召車、網絡約車等多種服務方式。
交通運輸部要求各地,“逐步實現各類出租汽車電召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運轉、全過程記錄和播報,播報時并應明確召車需求信息的來源渠道。”手機軟件召車需求信息可在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運轉后推送至駕駛員手機終端播報,但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
交通運輸部昨天還在官網進行的本年度第4次例行新聞發布中談及此《通知》。交通運輸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稱,手機軟件召車服務工作關系億萬乘客出行和260萬出租汽車從業人員切身利益,因此于5月份就這個《通知》廣泛征求了意見,形成了對打車軟件“總體鼓勵支持、依法規范管理、促進開放共享”的原則。
“我可以明確地講,我們城市出租汽車服務信息平臺是對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對手機電召服務信息商接入這個平臺運轉不收取任何費用。”
尊重技術和市場發展規律
截至目前,各地政府相繼出臺了眾多地方性法規,以規范和監管打車軟件市場,大體上形成了三個監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將打車軟件納入統一電召平臺,訂單全部備案,但政府只監管不調度,實行事后監管;二是上海模式,打車軟件與出租車公司電調平臺共存,并將打車軟件接入出租車公司電調平臺,打車軟件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使用;三是蘇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車駕駛員使用打車軟件。
交通運輸部昨天的口徑令打車軟件公司喜上眉梢,不用再擔心自己的市場合法性。快的打車軟件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交通部的通知,一方面肯定了打車軟件對社會、用戶甚至未來智能交通出行的價值和意義,尤其是其中提到的"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這一條,對我們這個行業未來的發展是利好。另外,也體現了交通部門在政策制定、管理監督方面,確實是充分聽取社會公眾和相關企業的意見,尊重技術和市場的發展規律。”
滴滴打車方面認為,此次交通運輸部頒布的《通知》,在肯定打車軟件市場地位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在監管問題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給地方政府的監管指明了方向。
召車信息只向空車推送
權利與義務對等,打車軟件公司也被交通運輸部這個《通知》戴上了緊箍咒。交通運輸部要求打車軟件公司嚴格駕駛員終端軟件發放與使用管理,防止“黑車”利用打車軟件進行非法營運。在手機軟件召車服務過程中,“應對駕駛員終端軟件衛星定位系統地理位置與對應的出租汽車車載終端地理位置進行比對,確認經緯度位置基本重合后方可推送即時召車訂單信息。”
打車軟件公司需要嚴格執行出租汽車價格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收費,應當符合當地的出租汽車運價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加價、議價,保障廣大乘客的正當權益,維護出租汽車市場正常秩序。”打車軟件公司在實行市場獎勵計劃前的10日,就應該與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溝通,并提前5日向社會公布獎勵計劃實施標準和時限,“切實保持公共服務均等化,避免造成市場供需狀況大幅波動,影響部分社會公眾乘坐出租汽車出行。”
交通運輸部支持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手機軟件召車服務時間和服務范圍。“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服從調度指揮,按順序排隊候客,不得通過手機召車軟件等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
而“出租汽車駕駛員行車過程中不得接打和使用手機。使用手機查詢或者應答召車業務的,應當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狀態下進行。”這一規定意味著打車軟件的召車信息,今后只向空車推送。